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亚数字”)、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牧泰莱”)、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骏亚电路”)、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骏亚精密”),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可用额度合计 12,8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
?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被担保方深圳骏亚电路、深圳牧泰莱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除自身可用额度外,深圳牧泰莱、骏亚数字、深圳骏亚电路、惠州骏亚精密可作为申请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承、国内证、非融资性保函,可用额度分别为5,000万元、2,000万元、850万元、5,000万元,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12个月。公司就前述每一申请人在每一具体业务合同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申请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51亿元的新增担保(其中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46亿元),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的新增担保,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担保总额范围内,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为骏亚数字、深圳牧泰莱、深圳骏亚电路、惠州骏亚精密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55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府路103号(厂房1) 法定代表人:吕洪安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电视机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光通信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路板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电子产品、OB视讯电子材料的销售(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特许商品及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康复辅具适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路板的生产。电子产品的生产。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 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A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研发和销售印制电路板、高精密互联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电子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交换设备、电脑及其配件,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厂房A)、(厂房B)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2、其他受信人/其他申请人(与受信人在一定可用授信额度范围内共享总授信额度的其他当事人):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OB视讯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3、授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担保范围:就上述每一申请人在每一具体业务合同下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公司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各自业务发展和经营的资金需求,OB视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376,773.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9.39%。除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